兴仁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助农村经济发展
兴仁县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认真分析总结过去发展农村合作社所取得的经验教训。通过反思,县委、县政府、县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发展农村合作社的力度,把培育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抓好抓落实,不断创新护农、帮农、助农、惠农、活农、富农工作机制,帮助其规范经营和管理,为合作社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当好宣传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县农业部门深入到乡镇、村、组、建池户进行实地考察,借此机会,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农民朋友咨询申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疑难问题,工商干部都耐心进行解答。让农民了解成立合作社的重大意义,熟悉合作社的创建流程、运作模式等,了解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农民设立、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当好引路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设了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继续全面推行“三通”服务,在受理工作中,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即时畅通;要件具备,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补正,适时变通;材料不具备,不符合法定形式,及时沟通。在办照时,符合条件的立即办、手续不规范的指导办、特殊情况的协调办。精简登记注册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照时间。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行政指导,提供登记示范样本,耐心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保证了农民在进行设立登记时少走弯路,而且从咨询、受理到核准、发照,全程一律实行零收费服务,让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是鼓励商标兴农,当好推动者。深入开展“商标兴农”宣传活动,着力培育涉农行业的商标意识,选取有发展潜力、生产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通过定点服务、全程服务和回访服务,帮助其做好商标注册工作,提升农业无形资产价值。全县办理农产品商标8件,其中专业合作社有2件(石角龙茶、富利野生荸荠)。
四是反馈农民困难,当好中介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情况,使合作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为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技术力量薄弱、资金不足等实际问题,积极探索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引导合作组织开展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合作,实现企农互助。截至目前,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1户,成员518人,资金137.059万元。其中种植业5户、成员361人、资金45.8万元,养殖业1户、成员23人、资金86万元;农产品加工1户, 成员7人、资金4万元;沼气技术推广服务14户、成员127人、资金1.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