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为精准扶贫保架护航航
根据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2-2014年扶贫资金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督查的通知》(州扶领〔2015〕31号)文件精神,11月9日州财政局以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津为组长,组成督查组对省审计厅重点审计我州中三个重点县“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到一县,首先听取县扶贫领导小组对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其次督查组对已经整改落实情况的真实性一一进行核对,最后刘建津副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县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将严肃问责;二是要以此次整改落实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新机制;三是要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申报网上公开、公示制,项目建设“先建后补”新模式,并切实加强扶贫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州财政局农业科、财政执法支队及州扶贫办项目管理科相关同志一同参与督查。
检查组现场查对资料
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津(左一)作检查要求
检查组在兴仁县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