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到兴仁等县督导留守儿童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9月15日至17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开斌带领基层政权科负责人到兴仁、普安、晴隆三县督促指导留守儿童、社区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并抽查了三县的社会福利院安全、消防工作。
在兴仁县,经过调研,选择城南街道办鹧鸪园村为试点,指导村支两委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为突破口,将三类人员(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管理。要求各小组长在广泛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的基础上,村委会牵头起草《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交由群众会议讨论通过后,最后确定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要从生产、生活、等多方面关心照顾他们,同时增强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建议家庭中如有14 岁以下儿童,父母双方应有一方在家抚养关爱子女,帮助其健康成长;村委会利用远程活动室,成立“留守儿童亲情聊天室”,让孩子与外出的父母能经常交流;建立外出务工报告制度,让村委会能掌握外出人员动态,及时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五老”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到关爱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工作中来。
之后,李开斌一行来到普安江西坡镇江西坡村、兴中镇田坝村,要求两村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站功能,强化管理,完善村务公开,推动村民自治;要求留守儿童要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最后,沿线抽查了晴隆县的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李开斌强调要高度重视这两项创建工作,从提升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发挥社区便民利民、拓宽社区服务内容入手,抓好亮点和创新,争取下半年申报省级对两项创建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