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局网上考评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
为规范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检验乡镇派出所消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5月3日至5日,望谟县公安局对辖区17个乡镇派出所4月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网上考评。
此次考核,望谟县公安局根据《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和《黔西南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中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的要求,结合辖区火灾形势,精心组织人员,对考核细则进行了详细、彻底、全面的再修改、再完善,切实做到了结合实际,确保效果。
考评内容包括:4月份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档案建立落实情况;民警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情况;检查4月份各派出所与辖区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书的工作情况;4月份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干警学习消防知识的内容及笔记等情况。
通过考评,在4月份全县17个乡镇派出所检查单位、场所和村组累计731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3份,发现火灾隐患798处,整改火灾隐患769处,受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4起,下发处罚决定书6份,办理当场处罚案件3起。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开展比3月份有显著提高,但同时也发现新屯镇派出所未检查一家单位、未发现一处火灾隐患,未下发一份《责令改正通知书》,发现个别派出所没有参考3月份的考评通报要求,将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相关纸质的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处罚决定书等以***形式上传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部分派出所没有及时对责令限期改正的单位开展复查。
考评结束,考评组对各乡镇派出所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落实县局《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型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包括“九小场所”在内的各类人员密集型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及时报告消防部门;二是要做好初夏季节的消防宣传工作,深入农村普及消防工作;三是要加强消防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四是要全面细致地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加强日常执法工作的服务意识,确保各种火灾隐患不失控和漏管;五是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推动对消防工作的社会化监督,充分利用自身对辖区情况清底数明的优势特点,开展消防宣传“八进”工作,向辖区群众宣传防、灭火基本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