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消防大队全力打造阳光执法筑牢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
为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全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进程,望谟县消防大队立足实际,认真分析影响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消防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法,全力打造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有力措施全面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
一是加强执法服务理念,提高执法规范性。为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望谟县消防大队党委提出要改变思维,大力倡导“人性化执法、感情化服务”的理念,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和礼仪,坚决杜绝冷、硬、横、推、态度等不文明的行为。按照“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执法文明用语,坚决杜绝冷、硬、横、推等不文明的行为。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变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帮助重点单位解决在开展消防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执法中凸显服务,在服务中体现执法,把服务置于监督之前。更好地践行“三句话”总要求,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更好地树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构建消防执法内部控制体系。望谟县消防大队以岗位必需的业务知识为基础,从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素质下手,全力改变消防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特别是专业技术水平不适应当前实际工作需要的现状,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建立制定培训计划和教育方案,拓宽学习知识面,采取多种形式对消防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学习。充分运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立足岗位开展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使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同时支队坚持以科学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制度,重点加大对审批权限的监督制约和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利用每季度消防执法例会,通过报刊、电视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执法的职责、依据、程序、条件、标准、期限,进一步完善消防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和重大火灾隐患等定期公布制度;以设立举报电话和向社会各界发放民意调查表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群众参与和支持消防工作的热情。
三是夯实业务基础。为进一步筑牢消防执法人员的业务基础,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水平,望谟县消防大队通过集中学习和参加上级专门培训等方式,有效提高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综合能力。同时,望谟大队还通过执法检查、工作督查、执法质量考评方式,加强对基层大队执法工作的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大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加以指导规范,有效提升全县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四是强化监督机制,在惠民亲民上办实事。望谟县消防大队定期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就执法开展检查,并针对检查、调研情况,适时开展工作,帮助乡镇派出所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今年望谟大队多次成立监督检查组,在全县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并积极开展错时制检查,努力实现对动态、复杂环境下的火灾有效防控,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望谟大队的监督人员在检查中认真做到耐心细致地讲解,阐明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条款,并按照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条款进行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严格督促整改,并帮助整改隐患,使其符合消防检查标准,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入处罚程序,并向违法者说明处罚的原因和处罚的意义。
五是大力推进消防警务进社区战略。望谟县消防大队针对社区消防基础设施薄弱、弱势群体自防自救能力差的特点,改革社区警务机制,把消防管理工作落实到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消防警务进社区战略。同时将消防工作室与警务室相联合,加强对驻社区民警、联防队、保安的消防业务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点多、面广、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是扩大宣传层面,实现消防宣传教育上突破。望谟县消防大队坚持“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主抓辖区各乡镇及中小学校的防火安全教育,在增强群众和学生防火意识的同时,努力实现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防;加强社区农村的消防知识宣传,通过发放消防宣传单,设固定消防宣传广告牌、张贴防火标语、并积极采取开辟黑板报、橱窗和拉横幅等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