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总队督察组深入我州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督查
为进一步推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检查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及其他重点防火工作,8月5日,省消防总队督察组深入我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消防“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情况、国庆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消防法》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宣贯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督察。
今年以来,我州各级消防部队密切联系工商、文化、安监等部门,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及时消防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累计检查在用高层建筑34(个、次),地下建筑9个,在建高层建筑工程项目23个,检查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37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复查意见书》11份,办理行政处罚3起,责令停止施工1家,共累计罚款人民币3.55万元。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为全面构建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黔西南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州电信大楼、施达新世纪小区、兴义曼哈顿娱乐会所、安龙泓芙蓉酒店等单位和场所,对消防设施、室内装修材料、消防管理等进行了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值班室无人值班等情况,督查组及时填发了《督查社会单位意见书》,要求辖区消防部门要及时督促存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加强整改力度和进度。
督查组一行对消防支队“两个专项治理”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要求支队要进一步加大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查处、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深入开展好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苗岭二号”专项行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以充分的准备、扎实的工作绩效迎接公安部、省消防总队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