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防范酒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饮用假酒(甲醇、工业酒精)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黔食药监办发〔2018〕1号)精神,黔西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白酒小作坊、散装白酒经营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普查登记,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等制度,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和销售是否符合酒类安全管理要求;是否有登记原料和生产食品来源和流向的台账;是否存在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不得采购原酒或食用酒精生产加工白酒,要定期对生产加工的白酒委托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酒类生产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禁白酒小作坊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只能生产固态法白酒,且不得在登记备案的行政区域以外销售的,要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检验。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并按规定在散装酒类产品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
四是加大酒类整治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微信等渠道发布消费警示,宣传酒类食品安全知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选购放心酒类产品;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经营者诚实守法。
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白酒小作坊102户次、酒类经营户132户次, 暂未发现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经营户生产、销售不合格白酒等酒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