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11单位获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联合下发《关于命名2017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全省***家单位被命名为2017年度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州11家单位榜上有名。
我州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分别为:黔西南州交通局、兴义市财政局、望谟县民宗局、册亨县民宗局、安龙县民宗局、晴隆县地方税务局、兴仁县屯脚镇、兴仁县巴铃镇、贞丰县永丰街道办事处、普安县第一中学、义龙新区龙广镇第二中学。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立足我国国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自2017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以来,我州相关单位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以***同志为核心的***关于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奋发图强、砥砺前行,不断丰富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