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建立全县政法部门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
望谟建立全县政法部门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
近日,望谟县建立政法部门打黑除恶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县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组成,单位分管打黑除恶工作的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设立联席会议联络员,联络员由县公安局刑侦支队、县人民法院刑庭、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县打黑办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联席会议由各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参加,由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组织召集,由县政法委负责组织召开,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至两次,如遇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由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提请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适时召开联席会议。
联席会议主要研究内容: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省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省州打黑办、县打黑除恶领导小组对深化打黑除恶工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定期通报全县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方面的进展和动态;研究全国、省、州打黑办督、转办群众举报线索办结问题;对在侦办、起诉、审判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或争议较大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请县直政法部门打黑除恶联系会议讨论研究;研究部署全县打黑除恶执法办案工作;讨论打黑除恶执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提出加强协调配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