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链条监管模式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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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财经纪律执行和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近日,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从规范预算执行、实施计划、确认采购文件、合同签订和履约验收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的具体职责进行了强调,厘清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具体内容。为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通知》还制定了意向公开、面向中小企业、代理机构履职评价、信用融资公示方式、确定定点项目供应商等方面的审批流程,实现了从项目规划、信息发布、开评标过程、履约验收、合同支付等十二项内容的全过程管控。
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监督推进,客观评价采购人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对在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检查以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积极推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功能,全面推进不见面政府采购,更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