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7项规定为学生减轻负担
新华社 宁波市教育局日前出台了“7项规定”,进一步推动宁波市的素质教育,同时也将大大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7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不给学校、班组和教师下达考试成绩和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教师,也不以此排列学校、班组和学生的名次;学校
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小学生原则上应在16:30前离校,初中生、高中生原则上分别应在下午17:00和17:30前离校,所有城镇的小学和初中
“通学学生”一律不安排早自习;严格控制考试科目与次数,严格控制各类学科竞赛,各中小学每学期只举行一次考试,不搞任何形式统考、统测、统练,不得将奥数题目列入各级各
类考试范围,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从2003年起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均不作为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时的优惠条件,其他竞赛按规定审批;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
得布置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和初中、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量分别不得超过45分钟和1.5小时、两小时,严禁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为学生集体订购各种
复习资料;严禁在节假日给学生全体补课或变相上课,对初三、高三学生和少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利用周六上午补习,应坚持学生自愿,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小学和初中不准
分快慢班,不准举办与学科相关的奥林匹克班、特长班,社会教育机构必须停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文化补习班;各中小学均不得组织、引导学生参加智商测试,更不得以智商测试结
果作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条件和对学生的评估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