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前检查促平安联合执法保安全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燃气安全屏障,更好地服务和优化燃气行业营商环境,确保我县燃气市场稳定,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节假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壮族三月三”、“五一”假期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防范督导工作通知》文件要求,县住建局节前联合公安机关、属地政府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在辖区范围内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
4月24日上午,检查组来到京南镇木播村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村一铁棚内共储存液化气罐80只(过期残旧瓶),现场无任何安全保护措施,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不满足液化气罐安全储备条件。经检查组核查发现,系李某某安全意识淡薄,罔顾自身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非法存放液化气瓶,该行为不符合《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的规定,李某某对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燃气安全教育,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并着重要求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把实资质持证上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近期国内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提高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运输、卸车、充装、配送、使用等环节“全链条”安全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为消除安全隐患,检查组将违法存储的液化气罐予以查扣,并联系专业人员转运至安全区域进一步妥善处理。
此次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联合行动,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狠抓燃气安全,加大排查力度,强化宣传教育,使燃气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为广大用户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用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