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粤港澳联合创新领域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穗埔财〔2022〕776号),现对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粤港澳联合创新领域项目)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3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5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82111941;邮箱:dengyihui@hp.gov.cn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粤港澳联合创新领域项目)审核结果公示名单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3年5月10日
***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及粤港澳联合创新领域项目)
审核结果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