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过欢乐祥和平安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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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4月02日发表
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公共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保护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我县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连日来,县公安、环保、城管、应急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对全县所有乡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 储存等安全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严厉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或证照不全的经营、储存、运输的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相关安全法规与知识,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还出动禁燃禁放宣传车,通过全程播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形式,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副大队长潘生祥:
在2022年春节来临之际,苍梧县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请严格遵守苍梧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公告,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县城所在地石桥镇,工作人员结合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微信群转发、入户发放倡议书、组织签订承诺书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的相关规定,广泛普及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知晓率、配合率、参与率,努力营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增强辖区内群众大气污染防治意识。
石桥村党委书记黄伟全:
在政府发出的这个红线区范围内禁止燃禁止放,不准群众放了,以包片式的,由组长再宣传到家喻户晓,做到每家每户都发有宣传单了。
石桥村村民罗坚松:
作为石桥村的村民,严禁烟花我们是很配合很支持的!因为烟花爆竹污染环境,烟太大噪声太大,对我们身心不健康的,所以上级要求我们严禁燃放烟花炮竹是一件好事,我们支持政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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