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1年65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茅岭钢铁厂门前路段事故调查结果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6·5”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茅岭钢铁厂门前路段事故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6月5日23时左右,姜海顺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防城区茅岭镇茅岭钢铁厂门前路段碰撞停靠在路边的桂NC986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桂NA796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造成姜海顺当场死亡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有关规定和2021年“6·5”防城港市防城区茅岭镇茅岭钢铁厂门前路段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死亡人员为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营运车辆与事故发生无因果关系。
对该起事故调查结果的定性如有异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并应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770-3250008
举报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邕路62号
邮政编码:53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