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科技创新券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东开管发【2021】14号)文件(以下简称“创新券政策”),现将2022年科技创新券奖励兑现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科技创新券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或机构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开发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正常经营纳税。
(二)一个兑现期内,每家单位限使用“创新券”或“服务券”中的一类,满足“创新券”多项兑现条件的,按最高奖励额进行兑现,不得重复兑现。
(三)申报企业(机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近三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挪用和拖欠财政性资金行为。兑现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报科技创新券奖励需提交的材料
“创新券政策”的兑现申请材料:《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券”兑现申请表》(***三)、《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领用申请表》(***四)相关***。(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创新券”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兑现:
1.项目活动基本情况表,包括企业名称、技术服务或技术交易项目名称、提供服务的科研机构名称、项目开始时间、执行期、研发成果或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等(检验检测、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类别填写);
2.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交易合同、服务协议、采购合同等;
3.创新成果证明(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证明材料)或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科技成果转化登记证明(由卖方提供所属区域技术合同登记系统证明);
5.科研经费支出情况证明材料(***等);
6.通过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预约使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方以及仪器供给方,需提交服务合同、***、盖章的系统审核结果截图等材料进行兑现;
7.进行区外发明专利转让的,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手续合格通知书、费用支付证明(账户流水、***)等。
(二)“服务券”提交以下***资料兑现(由科技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兑现):
服务协议文本、配套费用、***、“服务券”、服务成功的成果证明。
三、申报科技创新券奖励受理时间及期限
(一)企业(机构)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的科技活动。
(二)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将自动划转下一年度再行给予补助。
四、申报流程
科技创新券兑现的申请材料按照目录、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盖章)按类别报送至开发区管委会B楼205房间,统一审核,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kfqkjj212@163.com。另外,知识产权的纸质材料送至开发区登州路综合执法部203室,电子件发送至邮箱:yuandan@dy.shandong.cn。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内容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已兑现的奖励外,三年内取消其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同一申报事项,如果符合管委会其他政策的奖励规定,按最高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如本通知在政策兑现过程中出现与上级出台政策相抵触情形的,相关条款将不予兑现。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天俊、刘园园 8302216
张欣欣 8325311 (孵化平台)
李泉涌 8302216 (成果评价、技术合同登记)
袁 丹 8302826 (知识产权)
***1: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券”兑现申请表
2:项目活动基本情况表
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服务券”兑现申请表
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券领用申请表
东营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部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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