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区财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2〕135号),经研究,定于2022年7月至11月对我县3家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机制,随机抽取了容县林业局、容县城市照明服务中心、容县容西中学3家行政事业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范围主要为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必要时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和相关单位,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并结合检查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执行。
三、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2年7月至10月(具体进点时间以容县财政局派出的检查组通知为准)。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治区财政厅与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制定检查方案,统一政策口径;容县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下达处理处罚决定。
五、联系方式
容县财政局统一设立反映有关情况和线索的方式:
举报电话:0775—5326971
电子邮箱:rxczjcj@sina.com
驻容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75—5338876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容县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