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0〕77号关于调整使用2020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丹政发〔2020〕77号《关于调整使用2020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通知》起草的依据。《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7〕42号)及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丹县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丹政发〔2020〕16号)、《关于安排南丹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丹政发〔2020〕30号)(重印件)精神,调整使用2020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共127.63187万元整合用于实施罗富镇玉兰村灰后屯通屯道路硬化项目。
二、文件内容,调整使用2020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
三、《通知》的工作目标。调整使用2020年各批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产业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共127.63187万元整合用于实施罗富镇玉兰村灰后屯通屯道路硬化项目。
四、《通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42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农〔2018〕192号)精神,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项目的公示公告、监督管理、资金管理等内容,并明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五、《通知》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