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马市域(郊)铁路(江宁街道段)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评估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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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1月15日发表
各有关单位:
因宁马市域(郊)铁路项目建设需要,需对宁马市域(郊)铁路(江宁街道段)沿线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实施补偿安置,项目涉及房屋约130户,建筑面积约6.5万㎡。
为充分保障我区被征收人选择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江宁政规发〔2016〕2号)文件第三章规定,现开展评估机构报名工作。请自愿参加该项目的评估机构于2022年11月9日中午12点前到我局报名登记,我局将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公布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成为该项目候选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静娴 联系电话:025-84989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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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3:37:2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