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进行自查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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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3日发表
按照区总工会《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苏工办〔2017〕86 号)要求,区发改委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启动本委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自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经过我委本级工会的自查、抽查,没有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不存在四风问题,没有违反全总八不准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况,未出现集中专项整治重点中列举的违规行为。但是自查中也发现我委在工会经费管理及使用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今后我委要继续加强工会经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培训,更好地把工会经费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既让职工享受正常福利,又要合规合纪不跑偏,进一步健全工会经费使用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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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1:34: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