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邱区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邱区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区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监督为手段,较好地完成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走上了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自然情况
(一)行政执法依据
卫生计生工作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卫生计生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要求高。
(二)改革和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
2015年 3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进行了机构整合。整合后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卫生计生行业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二、明确执法主体及职能
行政执法主体为新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 2013〕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关于重新核定阜新市卫生监督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阜编办发[2012]95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制订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委托书》,新邱区卫生监督所受区卫生计生局委托,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委托期两年。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行政执法职责
(一)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区卫计局对涉及卫生计生的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内容和范围进行梳理,明确行政执法权力名称,编制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围绕“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原则和中央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政府效能的精神。认真编制完善行政权责清单,推进政府职能法定化。经反复梳理、修订和完善,目前我区卫生计生系统共编制完成了 17项权责清单(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1项),使得行政职权、职责更加清晰化、合法化,极大地提升了行政效能。
(二)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双公示”监管改革工作
1. 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了新邱区卫生计生系统“一单、两库、一细则”即、《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名录库》、《新邱区卫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上报区编办。根据新邱区政府的权责清单,依法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依据、抽查频次、抽查内容等,并向社会公示。
2. 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
四、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体系
推进综合执法,加快建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和文明素养。
(一)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1. 新邱区卫生监督所于2013年7月27日正式由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剥离,现为隶属区卫计局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受区卫计局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现有编制 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正副所长各一人,监督员8人。副高级职称2人,中级3人,初级3人。卫生监督协管站5家,卫生监督协管员12人,信息员9人。截止目前,卫生计生系统持有执法证人员共15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备;行政执法机构配备执法终端机、执法记录仪设备,执法设备齐全。
2. 教育培训,提升执法素养。通过开展法律知识与业务培训、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等一系列活动 ,进一步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的原则。健全学习制度,重点学习新法律法规。每年积极组织监督员参加省市监督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网络学习培训每人每年30学时;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10次,极大地提高了监督员的工作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区法制办和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此项工作纳入县区卫生计生目标责任书,重点审查内容包括执法主体、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履行程序等方面是否合法,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
(二)强化监督执法能力保障
区卫生监督所成立当初就有两台旧电脑、两部执法终端机、两台蓝牙打印机,经过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发展到现在拥有 500平方米的办公楼、7台电脑、4部执法终端机、3部执法记录仪、3台台式打印机、两台蓝牙打印机、3部照相机、两个录音笔、12套办公桌椅和10个卷柜。成立职工活动室,买了乒乓球案。2015年区政府拨专款为监督员购买执法服装。
五、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按照卫生计生改革的总体要求,科学有效设置机构和部门,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以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进一步巩固充实乡村卫生计生服务和监督执法网络。全面推行综合执法,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1.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几年来,以“蓝盾行动”之《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医疗废物处理专项整治》、《医疗织物消毒处理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为抓手,对全区 60家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下达整改意见书20余份。2014年在区卫计局的协调和新邱区二院的配合下全区6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得到集中处理,解决了医疗废物处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60家医疗机构均签了“承诺书”。 全区7所中小学和40家托幼机构均建立了卫生档案,结合“蓝盾行动”认真检查,逐步规范了学校和托幼机构的卫生环境,并针对传染病管理签订了“承诺书”。
2. 认真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几年来,以“蓝盾行动”之《违法行医专项整顿》、《口腔诊所专项整顿》、《口腔诊所专项整顿回头看》为契机,对全区 60家医疗机构进行巡回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百分之百。共下达整改意见书30余份,累计罚款3万余元,打掉“安然齿科”“丽娜牙科”等7家无证行医的诊所,其中有两家已移送公安机关。
3. 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几年来,共发放《卫生许可证》 216份,监督覆盖率达百分之百,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0余份,行政处罚36家,其中警告32家,罚款4家,罚款2万元。2015年与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联合对新邱区36家歌厅进行检查并建立了卫生档案。通过“蓝盾行动”之《住宿业专项整顿》、《沐浴业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
4. 认真贯彻落实《消毒管理办法》。卫生监督所刚成立时,国家取消了消毒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制度,新邱区的餐具消毒厂一时间有七家之多,但是与国家和省的规范要求相差太远,坚决予以取缔,考虑物尽其用,减少损失,人员工作生活,市场需求等因素,监督所积极与城南名牌的餐具消毒企业联系,他们让利代刷,我区人员配送,探索出一条规范共赢,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新路。
5. 积极落实新承接的卫生监督任务。2015年 3月卫生局和计划生育局合并,成立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承接了计划生育监督任务。接到任务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的法规和知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资质进行了检查。开展了出具假出生证明的检查。2016年市卫计委把放射卫生监督工作下放到县区,区卫生监督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现已完成相关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培训,共7人,下一步经检测部门监测合格后发放《放射卫生许可证》。
(二)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将法律、法规、条例赋予的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确保卫生计生系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我局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政策规定,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行政案件时都能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的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执法证证明自己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和执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须指派 二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多年来,我局没有一起要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强化执法监督落实问责追究
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确定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监督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提升队伍形象,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推进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严格工作纪律、促进依法行政
认真开展“营商软环境建设”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工作中积极倡导“柔性执法”,坚决执行“双公开”、“双随机”工作制度,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贯彻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办案,文明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杜绝了索、拿、卡、要行为
八、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我局认真贯彻 "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要求,每年根据《新邱区普法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普法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面向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不够钻研,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不够准确,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不够规范;在执法管理当中作风不扎实,责任心不强,工作存在应付心理; 二是推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面临新的挑战。
十、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领导,进一步完善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体系。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研究和布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逐项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工作。
(二)制定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推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从依据到决策、执行、结果实行全过程动态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加大查纠力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考评,落实问责追责。
(四)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与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