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争创东北首个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
近日,市发改委、大东区政府、商务部研究中心三方召开《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大东片区)建设总体方案》起草工作视频会议。东北首个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示范区的申报,依据国台办《关于印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园区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关于推动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及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沈阳市立刻开展相关工作,确定大东区为“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申请主体,争创东北首个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
本次会议市区两级交换了大东区申创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具备的自然条件和特色优势,***商务研究中心对大东区的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进行分析,表示当代经济迅速发展,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台企在东部沿海地区的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台资企业进入战略布局调整阶段,争创海峡两岸合作示范区有利于吸引优质台资企业落户,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东区争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是沈阳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将作为承载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承接东北台资企业产业转移的聚集地,对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两岸更广泛更深入的交流融合,具有重大意义。
拟稿人:于浩
审核人: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