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我市市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决定召开晋城市市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2017年8月16日上午9时,金辇酒店二楼银杏阁
二、听证人名单
任智慧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朱晓波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工程师
冯永源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长
冯翠平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科科长
李增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三、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污水处理收费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污水处理费调整需补偿的成本及对市民、工商业等社会各界影响,经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两个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0元/吨调整到0.95元/吨,调幅18.7%,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1元/吨调整到1.4元/吨,调幅40%,达到国家省要求调整的最低标准。
方案二: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0元/吨调整到1元/吨,调幅25%,非居民用水由1元/吨调整到1.45元/吨,调幅45%。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见附表)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类别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 | 赵晋阳 | 晋城市政协 | |
于小丽 | 晋城市人大 | ||
闫 凯 | 晋城市政府办公厅 | ||
张 超 | 城建 | ||
杨 钰 | 市财政局 | ||
原 云 | 消协 | ||
刘爱萍 | 水利局 | ||
程志辉 | 环保 | ||
刘海林 | 自来水 | ||
赵在田 | 节水办 | ||
消费者 | 焦海涛 | 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 | |
范月海 | 芙蓉大酒店 | ||
王尧兵 | 志诚物业公司 | ||
郭二坤 | 下辇社区 | ||
贺林生 | 上辇社区 | ||
李秋意 | 山西汽运集团晋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李峰峰 | 北闫煤矿 | ||
冯志刚 | 古书院矿 | ||
经营者 | 马 丽 | 市污水处理厂 | |
崔慧霞 | 市污水处理厂 |
责任编辑: 莫潞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