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开展严管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警示
按照市局《严管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交警大队组织警力积极开展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宣传警示活动,整治启动以来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乡镇工作人员50余人次,警车1辆,宣传车1辆,深入乡镇(街道)12个,悬挂宣传标语10余幅,开展警示活动1场,宣传群众达2000余人次,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成立宣传专班,强化组织部署。成立了严管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导员吴波任组长,副大队长陈兰任副组长,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派出所交警中队中队长为成员,加强对宣传警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向各部门下发了通知,明确了活动目标、措施、要求等具体事项,加强了对宣传警示活动的督查和考核,确保了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程序的稳步开展。
二、突出工作主题,强化农村宣传。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通过农村“大喇叭”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组织农村“两站两员一队”在乡镇、穿村过镇路段和农贸、集市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宣传责任到人。以各乡镇交管办和各派出所交警中队为单位,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等举措全力抓好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采取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切实让“文明交通”深入农村,有效提高了农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知晓、参与和支持;二是宣劝整治并举。各乡镇(街道)交管办组织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员召开了宣传警示活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乡镇积极组织“两站两员”扎实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强力纠正农村客运车辆、货车、摩托车、拖拉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不服从交通劝导、顶风交通违法的机动车驾驶人,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三、结合专项行动,强化警示宣传。一是进企业宣传提示。结合专项整治,各中队、所、室组织警力加强县内客货运输企业源头宣传,督促企业落实了案例警示、安全提示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进社区宣传提示。各中队、所、室组织警力细化了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将机动车视觉盲区、交通安全风险预判等交通安全知识送进了县城各社区,并通过在社区设立警示牌、宣传栏、播放提示片等方式提醒监护人、私家车驾驶人减速慢行、杜绝了因视线盲区等安全隐患发生涉及未成年人特别是幼童的交通事故。三是针对留守儿童宣传提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发放宣传单、乡村广播等多种方式,围绕暑期集中乘坐长途大巴外出探亲、不在公路上玩耍等内容进行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提示和出行提示活动,筑牢了留守儿童出行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