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朔州市朔城区委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朔州市朔城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
依据《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中共朔州市委办公厅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5号,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市环委会《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朔环委办发〔2018〕5号)和《关于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1月1日-30日,我区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部分干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理解片面狭隘,将植树造林等同于生态文明建设;在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存在依赖气候等自然条件的思想;盲目乐观自满,在大气污染治理上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在解决环保历史欠账上强调客观因素多,研究解决问题措施少;个别市、县(区)及部门领导仍然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倾向和环境保护工作与己无关的思想。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朔州“底色”。
三、完成情况:
朔城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落实朔州市委、市政府推进绿色发展
建设美丽朔州的战略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自觉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中央、省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思想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以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如坐针毡的紧迫感、重如泰山的责任感,全面安排部署全区生态环保工作,不断强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环保工作,全区上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全市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这一理念,围绕所有污染源达标减量排放、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有效解决两条主线,坚决打击“散乱污”企业,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和加强生态环保能力建设各项措施,不断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这一目标,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攻方向,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经济发展两大职能,以切实解决影响环境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促进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的落实,有效改善了全区的环境质量。
四、验收意见
经区委、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自验,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达到销号要求,可以销号。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