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18日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为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开公正,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依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前,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以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向朝阳市龙城区环保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为2015年9月18日-2015年9月22日(5日)。
联系电话:0421-7108165
通讯地址:朝阳市龙城新区标准化厂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邮编:1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朝阳市龙城区润泽废油脂回收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脂回收项目 | 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沟门子村 | 朝阳市龙城区润泽废油脂回收有限公司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占地面积5765.***平方米,建设年产1000台矿山机械设备制造项目 | 1、大气污染: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废弃食用油脂在储存和灌装过程中挥发性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即蒸发损耗和存储、灌装过程产生的恶臭。经计算本项目废弃食用油脂在储存和灌装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气体和恶臭的大气防护距离无超标点,故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废水污染:本项目生产不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来自于沟门子村供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旱厕,由人工定期清掏至农田堆肥。 3、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油抹布。项目运营期会产生废油抹布,废油抹布产生量约0.05t/a,废油抹布置于专一容器在场内暂存,定期运往处理厂处置。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来自运油车产生的车辆噪声。本项目将采取合理安排运油车的行车路线,进厂道路噪声采用提高路面质量、进入厂区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经过居民区时减少鸣笛,夜间停止作业等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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