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教育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亮点工作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实施,立足本职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在校园安全和校车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校园安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教电[2014]6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各校要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调整充实保卫力量,配齐防护器械和设备,严格落实门卫巡查、值班制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浸入校园。为了进一步加强抚顺县各个学校的安保工作,教育局为抚顺县各校及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抚顺县共有九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职高、七所完小、四所幼儿园,共配备专职保安31名,现已全部到岗。
下一步计划为每所学校配备防刺背心、防刺手套、橡胶辊、头盔、警报器、防身喷雾器等。
每年共需支付的费用总和约90余万元。
(二)、校车管理
一、建立管理机制。制定了规范有序、责权明确的校车营运模式和管理机制,成立校车管理办公室。
二、加快更换标准化校车步伐。校车管理办公室成立之前我县原有校车49台,其中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车辆24台,非标准化校车25台。更新标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19台,目前全县共有校车46台,其中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43台,还有3台校车正在更换中。更换的新校车在车身结构强度、碰撞防护结构、制动装置、司机视野、轮胎、安全带设置、应急逃生配置、座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均有提升。
三、强化运行督查。继续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监督,深入基层学校检查校车运营情况,和交管部门一起检查校车驾驶员资质是否合格,督促校车驾驶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我县的校车驾驶员资质全部合格。并由校车管理办公室指派专门人员,采取随机跟车、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校车进行全面督查,确保校车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