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司法局联合调解力量大平息矛盾促和谐
2021年7月28日晚上20时至22时许,徐某和吴某二人在兰山区半程镇蒙山北路与东程路交汇处因琐事发生争执,徐某用拳头殴打吴某的鼻子和眼睛、用啤酒瓶砸吴某的头部和肋骨,致对方多处受伤,吴某向半程派出所报警后被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认定吴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根据法律规定,吴某的轻伤已达到追究徐某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但鉴于双方当事人均有接受调解的条件和基础,半程派出所联合半程司法所及时介入调解,警调联动,定于9月14日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解决该纠纷,争取通过调解解决赔偿问题,尽量避免刑事案件的成立。
当天上午,在派出所、司法所联合调解下,双方很快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并在司法所现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吴某出具谅解书。一起轻伤害案件至此得到及时稳妥的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不仅吴某及时拿到了赔偿款,也给徐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真是太感谢咱们派出所和司法所出面帮我们调解了,今后我一定牢记这次教训,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当事人徐某充满感激的说。
一件人身伤害侵权自诉案件在司法所、派出所的联合调解下成功化解,避免一起自诉刑事案件的发生。近年来,兰山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三调联动、多调对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半程司法所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调解格局,建立辖区内多方联合调解机制,整合各自优势力量、开启联合调处模式,共同为维护辖区内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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