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运营补贴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养老机构特殊群体疫情防控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养老疫防〔2021〕9号)、《市民政局关于发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期间运营补贴的通知》(2021年8月15日发)文件要求,对全市养老机构按封闭管理当日(8月4日)的实际入住人数(含社会代养人员和集中特困供养人员),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1个月的运营补贴,其中市属养老服务机构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区属养老机构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负担。
经各养老机构申请、区民政局核查,8月4日我区14家养老机构有在院老人1311人,其中社会代养人员1115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196人,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应发放养老机构封闭期间运营补贴65.55万元。本项资金拨付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电话:027-69812202
疫情期间运营补贴统计表.xlsx
市民政局关于发放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期间运营补贴的通知_看图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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