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的公告
广大优抚对象:
为切实提高葛店开发区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数据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特将年度确认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确认对象范围:葛店开发区目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人员、“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
二、确认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
三、确认地点:葛店开发区仁义路40号(中心社区对面)葛店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四、确认方式及所需证件:抚恤补助对象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行动不便或80岁以上的对象可***确认。
五、确认结果运用:逾期不按要求参与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每年1月对上年未年度确认的优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60天后仍未确认的,自下一个月,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审批后停发将从2022年3月起暂停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待参加确认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月起再恢复发放待遇。
六、咨询电话:葛店开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27-53018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