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姜大明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备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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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1月01日发表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姜大明提出的辞职请求,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了关于接受姜大明请求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的决定,现报本次会议备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6月1日
(信息来源:山东人大:http://www.sdrd.gov.cn/channels/ch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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