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车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货车交通秩序整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以优良道路交通环境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货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在我市城区道路范围内,规范渣土车、大型货车通行秩序,严厉打击渣土车、大型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车辆类型 渣土车(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大中型以上货运机动车(总质量4.5吨以上)、挂车、中型自卸货车等货运车辆。 三、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上路、加高墙板、超载、货物超高超宽超长、未悬挂号牌、污损遮挡号牌、无放大号、货车逾期未检验、货车违法载人、乱用灯光、载物遗漏拋洒以及货运车辆违反禁行、限行规定驶入城区禁行区域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处罚规定 请广大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4月19日前进行自查自纠。从4月20日起,凡货车有通告中交通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 本通告自2019年4月19日起施行。 安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