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乡镇卫生医疗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通过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实行价格公示和费用清单制等措施,群众诊疗服务得到更好保障,医疗费用总体下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医院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违规收费现象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对部分乡镇卫生院审计时发现:
一是超标准收费。部分乡镇卫生院未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收费,而是根据农合部门提供的报销限额确定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导致部分项目超过物价部门核实的价格。
二是自立项目或打包收费。审计中发现,一些乡镇卫生院存在违反规定,自行设立项目,或将物价中部分项目合并后打包收费。经进一步核实还发现,部分打包项目中存在超标准收费的现象。
三是分解项目、内容重复收费。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已包含在某些医疗服务项目中的费用。如某乡镇卫生院对住院病人重复收取已包含在静脉注射中的20毫升以下的一次性注射器费用。
四是医疗服务收费透完成提交明度低。部分乡镇卫生院虽设立有医疗服务价格公示牌,但通过核对发现,有的医疗价格与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不一致,而且只公布了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多数医疗服务项目没有全面彻底地向群众进行公示。
基层医疗服务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是百姓关心、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规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刻不容缓。
一要严格执行收费核定标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乡镇卫生院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医院等级和收费标准进行明细收费,严禁超标准、自立项目或打包、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等,并根据物价部门的文件适时作出价格调整。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改、物价、卫生、农合等部门要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惩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对一些医疗单位明知故犯、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从严从重处罚,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
三要增强价格公开的透明度,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乡镇卫生院应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工作,要将医疗机构所有审批后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与价格主管部门联网,定期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