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鸣率队在京山调研食品安全立法工作
4月27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带领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在京山就《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和座谈。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章新生、副主任栾丽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腾鑫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文斌等参加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想森、吴永佩陪同。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京山县国宝桥米、神地科贸公司、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永兴食品、新市城中路农贸市场、宋河瑞祥面筋厂、学军酒楼、宋河映月大道小餐饮一条街,通过现场考察、交流询问、查看台账等方式,了解京山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京山县政府法制办、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作坊业主和消费者代表就条例修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王建鸣对京山县食品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从立法着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把从农田到餐桌的监管体系整合到一个部门监管;要总结经验,把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京山模式”在全省推广;要科学设置执法机构,加强公安队伍执法能力,解决好执法队伍的身份问题;要将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刑事处罚结合起来,解决好目前存在的“有处罚不管用”问题;要严格界定食品生产企业或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建立“来料—加工—出货”可追溯的痕迹化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公民、媒体参与监督食品安全的作用,对投诉举报电话实行负责制;要区别对待小商小贩,对恶意制售不合格食品的企业或个 人加大处罚力度。(记者李小磊 通讯员舒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