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
为切实做好我州“两节、两会”期间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州消防支队决定开展为期100天的“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除隐患、保平安”专项消防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从12月29日开始至2008年3月28日结束,分组织部署和排查、集中治理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提请政府采取召开乡镇干部会议、联席会和下发文件等措施,部署开展“两节、两会”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广泛发动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检等行政职能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农村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自查。第二阶段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提请政府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广电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的检查,确保不遗漏一家单位和场所,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责任人,督促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期限,并督促单位在整改期间落实严密监护、死看死守等措施,保障安全。真正做到“大战苦干100天、重拳出击保平安”,确保 “两节.两会”期间全州火灾形势的稳定。第三阶段认真总结,综合分析检查情况,准确掌握当地城乡消防安全现状,深层次分析火灾隐患的成因和制约隐患整改的难点,提出加强消防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重点是:“两会”会场、住地、新闻中心和代表、委员集中活动场所等与“两会”有关的场所;节日娱乐庆祝、民俗文化和大型集会、经贸活动场所;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水、供油、供气等部门,党政首脑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信枢纽等重点要害部门和单位;易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商住楼,以及歌舞厅、游艺厅、夜总会、影剧院、网吧、洗浴等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城中村”、“三合一”建筑和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尚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位和场所。农村30户以上大村寨和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和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单位和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和配置消防器材,其运行和维护措施是否正常和按要求执行;单位是否按照公安部61号令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行严格管理;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继续加大对流通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农村村寨的柴草堆放是否符合要求,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是否存在隐患,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完整好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