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心城区控规E03hE03ij地块(城东停车库)用地性质和指标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根据相关会议精神编制了《长阳县中心城区控规E-03-h、E-03-i、j(城东停车库)用地性质和指标的调整规划方案》。我局于2017年12月28日组织专家组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长阳县中心城区控规E-03-h、E-03-i、j(城东停车库)用地性质和指标的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本次调整所涉及的地块为E-03-h、E-03-i、j地块,位于县城区东方花园小区西侧。主要调整内容为:一是调整原E-03-h地块中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即将152.12平方米文化娱乐用地调整为停车库用地,增加到E-03-j地块中,用地面积由原来的2051.52平方米缩小到1899.40平方米;二是调整原E-03-i地块中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即将591.72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停车库用地,增加到E-03-j地块中,用地面积由原来的6507.39平方米缩小到5915.67平方米;三是将部分为农林用地(面积16***.16平方米)调整为停车库用地,地块编号为E-03-j,总用地面积2408平方米。
该调整方案的详细内容可在我局规划股查阅,公示期限为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25日。有关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有建议请用书面方式于公示截止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地址:长阳县住建局(龙舟大道土家风情园档案大楼内)
联系电话:0717-5335659
联系人:张爱民
网络公示网址:中国长阳网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