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罗水加油站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坛镇罗水加油站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顺规资 [2010]451号,顺规函[2013]1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260.60万元,工期:60日历天。
本工程为杏坛镇罗水加油站工程,本工程范围包含综合楼、营业厅、加油亭、油罐基础、围墙、室外地面及给排水工程。其中综合楼两层,建筑基底面积为160 m2,总建筑面积为340m2;营业厅一层,建筑面积约为232 m2;加油亭上部为钢网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600m2;油罐基础1个,基础长10.5米,宽10.5米;储罐6个,埋于加油亭地面以下;围墙暂定长度为185米;室外地面面积暂定为3360m2。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目前,工程的前期报批手续已基本齐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1.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3.1.4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3.1.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基本齐备。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9 日至2013年 8 月 15 日,上午8:30,下午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投标采购中心窗口报名。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办文窗口。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用现金形式交到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马杏莹,账号:44-465***********1,凭交费回单到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办文窗口领取招标文件(附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及收据。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8 月 9 日至2013年 8 月 15 日,上午8:30,下午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投标采购中心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办文窗口。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8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大楼后侧维稳大楼招投标采购中心2楼招标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区市场管理站备案后,统一在顺德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在收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到达收标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检查核对。如果在核对时未能提供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核对后即可离场。
10.4. 开标前不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中标人在办理项目报建时,向招标人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名单。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2年内不得参加顺德区工程投标的处罚。
10.5.拟派项目负责人: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已注册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通过安全生产考核并具有考试合格证号;
(2)必须在佛山市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若发现其在相关系统中未登记或已被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
10.6.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0807
传 真: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居民委员会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地 址:顺德区大良清晖路19号鸿业大厦4楼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757-27388755
2013年 8 月 8 日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评标办法、合同专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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