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坪镇创优环境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本网讯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民政局的指导下,龙舟坪镇党委、镇政府始终把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民政工作始终放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列入为民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优民政工作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镇党委政府立足镇情,把民政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大规模的全镇民政工作专题会议,定期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不断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2014年,为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城乡低保核查, 3月、9月两次召开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民政工作,形成决策,并以政府名义下发文件。多年来民政工作一直纳入了全镇双文明目标考核,镇人民政府与村、社区签订责任书,由民政办分项考核到村,督办落实。
健全网络体系,完善机制格局。党委政府定期听取民政工作汇报,督办重点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身体力行,把民政工作亲自拿在手上抓,形成了一个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人人抓的工作格局。同时,调整充实镇民政工作人员,立足有爱心、有文化、能吃苦,懂电脑的工作要求,强化对镇民政工作员和村级民政员的管理培训,建立了一个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一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农村、城市低保采用动态管理,对低保对象入户核查复查,确保了民政办、社区居委会专干入户率100%。同时,联村干部全程参与,入户调查、评议、公示每个步骤都亲笔签名。对于项目建设,书记、镇长亲自挂帅,全程监管。
加强经费保障,夯实工作基础。镇政府将民政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民政工作有序运行。加大对救灾救济、双拥优抚、村务公开、城乡低保、社区建设、福利院建设等资金投入力度,为民政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除上级扶持资金外镇财政投入近300万元对福利院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先后新建两栋宿舍楼,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维修改造宿舍楼一栋,新建餐厅生活用房一栋,新建综合楼一栋。同时对集中供养人员按月安排资金补助,确保人均生活费不低于每月500元。福利院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五险一金全部据实纳入预算。在救灾救济方面,做到上级专项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最大限度地为群众解困。除民政局下拨临时救济专款外,镇每年自筹资金30万元,用于救急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2014年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的民政资金达228万元。
营造帮扶氛围,建立长效机制。为了让部分还没有享受到低保、五保政策的特困户渡过难关,不丧失生活信心,近年来,党委政府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即一名党政领导带一个镇直部门结对帮扶一个特困家庭、一名特困学生、一名困难党员。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在社会各界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2014年,党政领导、镇直部门及社会热心人士共资助孤儿和困境儿童 35名,特困家庭42户,特困党员15人。镇党委书记、镇长坚持每月到特困户家庭走访,极大地鼓舞了这些特殊群体战胜暂时困难的信心和决心,并在全镇形成了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和救助弱势群体的长效机制。
规范审核审批,强化资金管理。为使各项民政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操作,实行专户管理,并指派财政专业财务人员兼任民政会计,对民政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防止截流挪用,真正发挥民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同时将民政救助对象列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地防止了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