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合德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合德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3月28日至 4月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合德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佛山市合德利食品有限公司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兴创路1号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合德利食品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兴创路1号。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年产面包120万个、蛋糕9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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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1#排气筒烘烤、煎炸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引至所在楼宇楼顶排放。达到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要求。2#排气筒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引至所在楼宇楼顶排放。达到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Cr、BOD5、氨氮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生产废水CODCr、BOD5、氨氮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议企业采用 A2/O活性污泥法)。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噪声生产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声屏障及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蛋壳、过期及不合格产品环卫部门处置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项目无特别生态保护措施。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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