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襄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襄州区2020年度第34(增加挂钩)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范围、面积及地类、征收目的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东津镇岳岗村,在鹿鸣路以东、内环南线以南、中湾路以西、亭候路以北。
(二)征收面积及地类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7.8222公顷,其中农用地为19.4093公顷(耕地为18.2771公顷),建设用地为8.4129公顷。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东津新区科教项目建设。
三、征地补偿
(一)征地补偿标准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规定,东津镇岳岗村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8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东津镇岳岗村的青苗补偿费2000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依据襄州区制定的《关于调整我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建(构)筑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襄州土资发〔2017〕13号)标准据实结算。
(三)征地补偿费用
单位:万元
村 组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偿费 | 青苗补偿费 | 备注 |
岳岗村 | 804.6180 | 1206.9270 | 54.8313 |
四、安置途径
(一)货币安置:征地补偿费用拨付到村集体,由村集体发放;
(二)社会保障安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 8月29日至2020年9月27日。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示期间持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襄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襄州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等法律的规定组织听证。
电话:0710-2979212
特此告知。
***:拟征收土地现状确认表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