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邮寄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时间来源财政局
按照《湖北省会计考办关于领取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在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规范操作,降低风险,提高效率,采取现场领取及邮寄领取方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邮寄送达须考生自愿提出申请。经考生申请后,方可采取邮寄方式,将证书送达申请人本人签收。
二、为切实保证证书安全寄送,请邮寄送达申请人自行《新洲区邮寄领取会计技术专业资格证书申请表》,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签字并使用高清扫描,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版扫描图片作为***,以考生姓名为文件名格式(如:张三.jpg和张三.XLS)一并发送指定邮箱(3581813660@qq.com),我们将采取邮政快递方式将证书送达考生手中,为便于回传运单号,请将注意将发件人注明为考生本人姓名(没标注姓名的不回传邮寄运单号)。
三、邮寄领证方式系领证人同意,邮寄证书若出现遗失,会计管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邮寄产生的邮费由领证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27-86927306 027-86925826
附:《新洲区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申请表》
新洲区财政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