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定惠及特殊慢性病患者——黄州区医保局调整门诊特慢病相关政策
4月1日,黄州区医保局印发《黄州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事项的通知》,对门诊特殊慢性病的申报、评审、病种、待遇作出相应政策调整。特殊慢性病人的医疗保障将出现一些新的变化。5项政策调整将惠及全区特慢病患者。一起来了解下这些政策变化吧!
一、保障范围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或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经相关医疗单位诊断患有基本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40种病种范围内疾病的,均可申报评审门诊特殊慢性病。
二、增加了特殊慢性病评审次数。将慢性病评审次数由原来的一次增加为每年两次,上半年在5月份进行,下半年在10月份进行。评审“绿色通道”又增加了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重性精神病5种病,即时申报,次日开始享受。精准扶贫对象即时受理,每月评审一次。
三、病种范围由原来37种增加到40种。新增加的病种包括新冠肺炎肺纤维化、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
四、申报程序更加便捷。参保患者可由单位或社区集中申报,也可由本人或家属个别申报。申报地点包括区政务服务中心和9家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异地居住或行动不便的参保患者,可采用邮寄方式进行申报。
五、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从2021年起,居民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重性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15个病种年度限额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000元。
为了落实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将城乡居民患有“两病”人员纳入医保门诊管理,门诊费用由原来400元提高到500-600元。
责编: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