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星辉实验学校的批复
东莞市振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关于申办“深圳市坪山新区星辉实验学校”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有关法规文件审批要求,我局对你司在我区举办“深圳市坪山新区星辉实验学校”的设置申请和设校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正式设立“深圳市坪山新区星辉实验学校”,学校地址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龙田社区新湖南路60号。办学性质为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类型为全日制寄宿学校,办学规模36个班(其中小学24个班,初中12个班),招生人数1680人(其中小学1080人,初中600人)。寄宿床位680床。
二、你司要认真按照民办中小学的申办程序,履行法人登记注册、收费核准程序,务必办理所有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办学。
三、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有关要求,办好学校。
特此批复。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坪山新区)
2016年9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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