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监管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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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8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有效预防林业执法人员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发生,近日,县林业局向全县各基层林业站及木材检查站下发了《资源林政管理问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林业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以及木材流通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监管主体、主体责任、监管失位问责事项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于出现的苍蝇腐败和作风顽疾将严厉查处。
林业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督促林业执法单位和工作人员为老百姓提供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阳光服务,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改进作风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责编:邹密 校稿: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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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13:55:1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