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及网络线路项目(SCD201600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及网络线路项目(SCD2016003)经过专家唯一性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现就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采购单位:汕头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采购单位电话:0754-88965394
采购项目和内容:汕头市公安局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及网络线路项目(SCD2016003)
二、项目情况:
本项目建设系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要求而开展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在人流密集、治安复杂的重点部位,建设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实现与平安城市监控视频系统联动,并实时传输数据。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和说明:
本项目在汕头电信建设的平安城市监控视频系统的监控点上进行建设,利用平安城市监控视频系统现有的支撑杆、网络和电源等硬件设备,既能节省投资,又能避免重复开挖路面、从而减少对道路的损坏和交通的影响,并且大幅度缩短项目建设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论证小组认为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五、论证小组论证意见:该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采购。
六、专家:陈凯德、王会林、邱楠。
七、公示时间:请各有关供应商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进行登记。其他供应商认为本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无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示。
汕头市公安局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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