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打造阳光救助
近日,醴陵市组织召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社会救助对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从即日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确保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民政局、市改制办、各镇街和株洲市属企业留守机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清理的对象是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中有汽车、有门面、有2套及以上房产、私营业主、财政供养人员(含村、社区干部享受财政待遇的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及死亡冒领、户在人不在、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年龄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等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清退核减;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报资料不齐、造假、事实认定不准的予以清理;特困供养中有子女、残疾等级不符合现行特困供养政策、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和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的必须清退。通过各镇街和留守机构上户核查,对疑似问题进行汇总,由民政会同人社、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交警等部门单位,通过社会救助一体化信息平台进行比对,做到问题认定精准、公正。对符合有关救助政策的对象,要及时完善好相关程序和资料,确保救助政策有效衔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不符合现行救助政策的坚决核减。
会上,市民政局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了业务培训,并现场进行答疑解惑。
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是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覆盖为基础,以精准化为目标,坚决纠正城乡低保和儿童福利体系中出现的偏差,彻底解决全市民政救助领域的历史遗留问题,真正体现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