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实绩考核
为进一步加大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形成“以大开放促大招商,以大招商促大发展”的良好环境和强大合力,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推动“工业强县、跨越发展”进程,纳雍县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实绩考核。
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实绩标考核办公室会同县发改局负责。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任务,按占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值的40%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抓招商引资的领导干部。
考核内容:一是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指本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主要突出工业招商,即引进工业企业(不含矿产资源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或间接投入的外资及引进的省外、县外内资,不包括从各级政府和部门争取的财政性资金。主要包括外地在纳雍独资兴办项目的实际投资;外地与纳雍各类企事业单位合资、合作兴办新项目的实际投资;外地在纳雍投资项目的增资扩股用于实际投入的资金。二是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进展情况。主要指工业招商项目的资金比例和项目的落地及投产运行情况。
项目核定:包括签约项目认定和项目开工认定。以签约正式合同或正式协议等有效文本(含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资者身份证明)为依据。对自建厂房的项目,以项目主体生产经营用房动工建设为依据;对采用租赁房屋方式的项目,以项目进入装修或设备安装为依据。
项目资金确认:以验资报告、资金到位凭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固定资产评估报告、设备购买***等有效到资凭据作为认定依据。对外来投资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数额的确认,以考核项目现场为主,根据项目新征土地、新建厂房、新购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情况确定。房地产、煤矿开采、BT(建设-移交)项目、BOT(建设-经营-转让)项目不纳入考核范围。
考核的组织及程序:考核工作坚持全过程动态***考核,平常考核与年底考核相结合,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汇总分析、年终全面考核认定制度。县实绩考核办专门建立各乡镇、各部门及带头招商引资领导干部的实绩档案。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招商引资工作,明确一名招商引资信息报送工作人员。每月1日将上月的招商引资报表及工作动态分别报送到县实绩考核办和发改局。县实绩考核办对全县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到位资金进度情况进行排名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动态***考核范围,计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动态***考核得分。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半年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制定下半年工作推进措施。年终全面考核认定在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县实绩考核办、发改局、工能局、审计局、财政局、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及带头招商引资的领导干部全年招商引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确认后,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总分并兑现奖惩。
奖励和惩罚:县政府建立招商引资专项基金。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领导干部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和重用。对不能完成招商引资年度目标的责任人,次年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不能完成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领导干部,采取组织措施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