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探索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机制
今年以来,赫章县为进一步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探索建立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
明确五类考试对象。出台了《赫章县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方案》,明确以下五类人员任命需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提请任命的县人民政府组阁部门主任(局长);提请任命的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提请任命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提请任命的县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提请任命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框定五项必考范围。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分为公共法律知识和履职必备相关法律知识。公共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贵州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履职必备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工作岗位需求确定考试内容。
采取两种考试形式。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采用集中考试、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合格者不予提请任命,不参加考试者不予提请任命。考试成绩存入任命档案,并反馈给提请机关和县委组织部以及参加考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