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深规土许LA20170017号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告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龙华校区位于民治街道玉龙路于八宝街交汇处东侧,用地面积59849.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2017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7-0017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变更内容
(一)建筑容积率:由≤1.76调整为≤1.79;
(二)规定建筑面积:
1、总建筑面积:由105200平方米调整为106863.76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公办部校舍建筑面积3831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24560平方米、办公用房156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2320平方米、走廊9690平方米);国际部校舍建筑面积67070平方米(含教学及辅助用房31270平方米、办公用房144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4360平方米)”调整为“公办部校舍建筑面积36700.86平方米(含地上教学及辅助用房22907.97平方米、地下教学及辅助用房668.61平方米、办公用房1496.48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2494.29平方米、走廊9133.51平方米):国际部校舍建筑面积65452.62平方米(含地上教学及辅助用房27705.09平方米、地下教学及辅助用房1***3.75平方米、办公用房1475.03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34628.75平方米)、剧院4710.28平方米(含地上剧院2941.10平方米和地下剧院1769.18平方米)”。
(三)绿化覆盖率:由≥20%调整为≥30%。
(四)备注:
1、新增“根据《龙华区学校建设相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深龙华会纪[2020]104号)、《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龙华区前期中心关于调整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校区工程面积指标的函》和《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深圳市外国语学校龙华校区工程面积指标有关意见的复函》(深龙华发改函[2020]486号)确定本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2、新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LA-2017-0017号)作废”。
3、优化完善涉及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充电桩、地质灾害等未尽事项的表述。
二、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10天自然日(2021年1月21日-30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公示期间,本通告将在项目现场和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或登录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l.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23335746;传真2333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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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