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四个注重助推检察建议提质保量
近期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深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不断探索检察建议工作的运行机制,以“四个注重”助推检察建议提质保量。
——注重检察建议的规范性。在将检察建议归口到预防局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明确检察建议的范围和目的。同时,制作检察建议范本供各科室参考,统一印制检察建议封皮,严格规范检察建议行文和格式,并要求在结尾处附上必要的证据材料和要求答复的时间。
——注重检察建议的说理性。要求结合案发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具体问题和法律规定入手,通过深入分析,找出问题的实质和根源,进行细致的说理和论证,强化建议的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切实做到以法服人,以理服人。
——注重检察建议的针对性。要求办案人员必须针对不同的情况确定检察建议的发送范围:一般性案件,对发案单位就案论案提出检察建议;发现相关单位可能存在相同犯罪诱因的,则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前瞻性检察建议;遇有系统内高发、易发、多发性案件,则将检察建议抄送至发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督促发案单位落实整改。
——注重检察建议的实效性。积极做好建议的送达、反馈、督促检查工作。一方面,做到每份检察建议都附上反馈时间,要求接受建议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整改意见;另一方面,预防部门主动与被建议单位建立联系,了解执行建议情况以及对建议的意见,如被建议单位对建议中的事实,整改意见提出异议,立即就有关问题进行重新核实,直至准确无误,确保建议的严肃性。